他的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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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人設
“宋哥,打球去啊?”
宋航靠在對他來說有點嬌小的宿舍板凳上,頭也不回地揮了揮手:“今天打不了了,老爸催我交材料。”
楊一帆拋了拋手中的籃球,笑嘻嘻地說:“行吧,中午給你帶飯。”
“謝了。”
椅子上的男人,一頭黑乎乎的板寸,身高腿長,穿著透氣的湖藍色運動服,一張臉猶如刀削斧刻,棱角分明,深邃的黑色眼珠沈沈地墜著,眉心微皺,顯得相當嚴肅。
誰能想到,他在玩的是一個電腦小游戲,兩天了、兩天他還沒過關,氣得他球都不打了,窩在寢室求通關。
實在過不去了,他放棄地嘆一口氣,登上論壇,尋找游戲解法。
只是在退出的時候,他不經意間瞥到首頁出現了自己學校的名字,手一抖直接點了進去。
【A大金融系男神淩詡舔顏貼】
1樓:斯哈斯哈。[圖片]
2樓:斯哈斯哈。[圖片]×5
他見過幾次貼子裏提到的人,只記得他頭發很長,金色仿佛天生的,從來沒掉過色,他面無表情一張張地翻下去,還是想知道自己一直以來疑惑的問題。
為什麽他的金發不掉色?
過了幾天,A大東校區和西校區的籃球隊有一場比賽,宋航一進體育館就被熱情的學妹們團團圍住,他費力地從包圍圈擠出來,運動衫裏塞了五六瓶水,幾袋小面包,兩瓶酸奶。
“噗。”旁邊傳來一聲輕笑。
宋航一邊往外掏東西,一邊看過去。
通常來說,他記性不怎麽好,還有點臉盲,但眼前的人,他立馬就認出來了。
淩詡。
前幾天還點進過人家帖子的,怎麽能夠忘?
眼前的人,簡單的白襯衫搭配黑色休閑褲,脖頸處兩顆扣子解開,一頭順滑的金色長發,皮膚白皙,笑容溫和,戴著金絲細框眼鏡,狐貍似的長眸微微瞇起,薄唇輕抿,懷裏還抱著幾本書,一看就是學霸。
這還是兩人第一次正面相遇,宋航的第一印象就是:他比照片還好看。
在宋航仍直白地審視著他的時候,淩詡推推鏡框,不卑不亢地伸來右手:“你好,我叫淩詡。”
宋航碰了碰他的掌心,點點頭。“你好,我是宋航。”
“我認識你,體育系男神。”他調侃似的說,但沒有惡意,宋航也沒有放在心上。
正打算回敬一句,身後又響起了清一色的驚呼:“哇!淩詡也來了!淩詡淩詡!”
聞聲,淩詡含笑沖他們點了點頭,回眸對宋航說:“有空再聊,很高興認識你。”
宋航終於掏完了衣服,不怎麽走心地說:“嗯,好。”
“宋哥!”楊一帆從側面搭上他的肩膀,驚奇地問,“淩詡怎麽來了?”
“我哪知道,行了,熱身去了。”
淩詡扶著眼鏡在二排坐下,雙腿並攏,兩本書擱在腿上。
身後,是小姑娘們的竊竊私語。
“啊,淩詡真人比照片還帥。”
“他是金融系的學霸誒,好厲害。”
“金融系和體育館隔的那麽遠,為什麽他突然過來了啊?”
“不知道啊……”
討論聲慢慢小了下去,關於宋航的呼聲高了起來,一米八幾的大男孩短褲背心上了場,背後大大的“11”號證明他就是校籃球隊的絕對主導者,寸頭下那睥睨一切的眼神看得姑娘們心臟猛跳。
宋航長得就很兇,無意識鎖定了別人的時候,總會讓人覺得他的眼神攻擊性太強。
淩詡現在就有這種感覺,耳朵裏太吵,他不得不擡起眼睛看向始作俑者,那人似乎披星戴月,十來個大高個裏也鶴立雞群,一動起來就帥得人腿軟。
候補席上,一個身形纖細的男生走了過來,淩詡很快回神,開心地沖他揚揚手臂:“阿文,我在這兒。”
他一出聲,吸引的註意力不亞於宋航打球,那些八卦的眼神跟著男生走,後者慢慢紅了臉,猶豫著要不要繼續走上去。
“操,那是淩詡的男朋友。”
總算有人想了起來,和淩詡驚為天人的美貌一起出名的,還有他彎成蚊香的性向。
A大雙男神,不僅氣質天差地別,就連性向也是,一個號稱最直,一個彎得人盡皆知,淩詡從入學到現在,談了不下十個小男友,花心是花心,可跟他分手的,沒人說過他一句壞話。
淩詡彎彎唇,站了起來,把書放在座位上,走向了孔文,那是個相當清秀的男孩子,但同樣來自體育系,這大概就是淩詡會大老遠跑來體育館看他不感興趣的比賽的原因了。
“學長,宋學長來了,我今天不能上場了。”孔文低著頭,有些懊惱。
摸了摸他順毛的腦袋,淩詡笑著安慰他:“沒關系,我只是來看你的。”
他紅了紅臉,聽到後面的一片噓聲,倉惶逃回了候補席,不時拿眼睛偷偷瞟淩詡。
淩詡摩挲著手指,思考起了一件事情。
孔文是大一新生,過兩個月就大二了,而淩詡的興趣,只能給大一的小朋友們。
對於籃球賽,他確實不感興趣,看了會兒書還覺得宋航的粉絲們太吵了,給孔文發消息說有急事便起身悄悄離去。
背後一陣地動山搖似的驚呼,宋航一個漂亮的三分,頎長的身形展露無疑,他眼裏氤氳著必得的意氣,眉頭死死壓著,如狼似虎的盯著擋住他的人。
刺目的陽光從體育館的玻璃外墻上投下來,淩詡的眼睛被晃了一下,無意間看到籃球場裏那個奮力奔跑的身影,宋航一身的汗,撩起衣服隨意抹了一把臉,晶瑩的汗珠在他漂亮的腹肌上閃閃發光。
噢,原來不是被陽光晃的,是被腹肌晃的。
他下意識勾了勾唇角,踏步走出體育館大門。
才下午五點,離他上班還三個小時,去食堂吃了飯,淩詡才慢慢悠悠走出學校。
大二下期,他每周三和周四都沒有晚課,酒吧便把他的輪值排到了這兩天,今天剛好周四,該他上場表演了。
七點半的酒吧就已經人滿為患,只因為阿淩今天要來。
淩詡是一間gay吧的駐唱歌手兼吉他手,又騷又浪,玩得很大,那張臉只要一露出來,整個酒吧都要為之瘋狂。
他背著自己的吉他,戴著灰色牛仔帽走進酒吧,再出現時,完全換了一副裝扮,半紮起的金色長發,黑色破洞牛仔褲,真空的牛仔藍色夾克衫,雪白的胸口若隱若現。
上臺前,他在後臺調試琴弦,老板找到了他。
“阿淩,有人想給你出專輯,真的不考慮嗎?”
淩詡揚起唇,沒了眼鏡遮擋的淺藍色瞳仁透出難以掩飾的厭煩。“不考慮。”
老板也不敢多勸,畢竟淩詡來這兒只是為了玩,他要留住淩詡,只是因為那每周兩日爆滿的收入,再說了,即便淩詡出了專輯他這個老板撈到的好處也不算多。
“好好好,那你好好準備上臺吧。”
舞臺下,他的呼聲達到了最高潮,樂隊鼓手瘋狂朝他使眼色,兩只手都要敲廢了,淩大爺!
淩詡一撥琴弦,從臺後一躍而上,金色的長發繞出一個半圓的漂亮弧度,他把帽子壓低了些,只露出精致的鼻子和菲薄的嘴唇。
“準備好了嗎?Darling?”他聲線很低,帶著似有若無的笑意,抓著話筒的那只手,纖長有力,突出的骨節把他的手稱得更加大。
那是一雙天生適合彈吉他的手。
“阿淩!阿淩!”
“Darling!啊啊啊!”
現場的樂聲一波接一波,吉他上的十指連彈像是鋼琴手在跑步,他低沈沙啞的聲音開了個頭,氣氛便越炒越嗨。
樂隊服裝統一,清一色的牛仔褲夾克衫,但雷鳴般的喝彩全部給了舞臺正中央那個彈到忘情一把甩掉帽子的金發吉他手。
仿佛要把頂棚都震塌的歡呼聲像是失控的酒精流進了淩詡的血液裏,什麽號聲、鼓聲,他全都聽不見了,他放肆地彈著自己的吉他,嘴角大大咧著,碧藍色的瞳仁水霧蒙蒙,看誰都像在看情人。
一曲終了,吉他聲驟然停止,臺下的聽眾也屏住了呼吸,楞楞地看著淩詡大喘氣,夾克衫早被他崩開,緊致的小腹藏在挎著的吉他下,劇烈地一起一伏。
連唱帶彈兩個小時,他揮揮手,拋出一個飛吻,俊美的混血面孔上浮現一層隱晦的笑意。
“晚點見,Darling。”
“嗷嗷嗷,阿淩!阿淩!”
他從不避諱露臉,他的臉和嗓子都是酒吧之夜的大殺器,只要他出手,沒有失敗的。
這地方靠近新興商業地段,但不算繁華,離A大有整整兩個小時的車程,很少有A大的同學會來這裏,知道淩詡身份的人寥寥無幾。
淩詡轉身跳下舞臺,一身的汗,牛仔褲沾在皮膚上難受得很,他草草洗了把臉,去化妝室換回了自己的衣服。
白襯衫,休閑褲,和臺上的主唱完全不一樣的風格,可他一出來,沒有人會認錯他,休閑褲將他的腿拉得很長,接近一米二了,他明明是清冷系的長相,卻偏偏野得出奇。
淩詡的目光在圍上來的人群裏轉了一圈,想了想,自己現在還是有男友的,頂多喝杯酒就算了。
“嗨,寶貝,”他順利繞過人群,搭住一個小男生的肩膀,在他耳邊低聲笑笑,“要一起喝一杯嗎?”
男生登時一驚,結結巴巴地說:“淩、啊好的!”
他彈完自己的趴,就算是下了班,找好今晚的撩騷人選,他囑咐小男生等一會兒,自己轉回身去拿吉他。
前後不過兩分鐘時間,他再出來時卻看不見那個人了。
“算咯,正好回去好好睡一覺。”他無所謂地擺擺手,從後門迅速開溜。
幾分鐘前,宋航給他爸看完了材料,路過這個人氣沖天的酒吧,他本來沒想進去,可他一晃眼好像看到了自己的表弟也在那裏,表弟還在上高中,跑到酒吧來像什麽話。
於是乎,淩詡剛看好的獵物,就被宋航拎著衣領帶走了。
淩詡不在學校住,他在校外租了個小公寓,下了晚課或者下了班就回那裏住,離酒吧要近一些,走路半小時,騎車十幾分鐘就到了。
他在酒吧周圍轉了一圈都沒有找到單車,只能背著心愛的吉他踏上黑乎乎的回家路。
從酒吧到他家,有一截巷子的路燈壞了,半年了還沒修,要不是他不能修,他早就上手了。
淩詡這人從小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一個人走夜路。
巷口黑黢黢的,他深吸一口氣,埋頭快走,沒看見他走過的地方火光一閃一閃。
“淩詡?”
沙啞的聲音從他背後傳來,他瞬間起了一層雞皮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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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哥,打球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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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了。”
椅子上的男人,一頭黑乎乎的板寸,身高腿長,穿著透氣的湖藍色運動服,一張臉猶如刀削斧刻,棱角分明,深邃的黑色眼珠沈沈地墜著,眉心微皺,顯得相當嚴肅。
誰能想到,他在玩的是一個電腦小游戲,兩天了、兩天他還沒過關,氣得他球都不打了,窩在寢室求通關。
實在過不去了,他放棄地嘆一口氣,登上論壇,尋找游戲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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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他的金發不掉色?
過了幾天,A大東校區和西校區的籃球隊有一場比賽,宋航一進體育館就被熱情的學妹們團團圍住,他費力地從包圍圈擠出來,運動衫裏塞了五六瓶水,幾袋小面包,兩瓶酸奶。
“噗。”旁邊傳來一聲輕笑。
宋航一邊往外掏東西,一邊看過去。
通常來說,他記性不怎麽好,還有點臉盲,但眼前的人,他立馬就認出來了。
淩詡。
前幾天還點進過人家帖子的,怎麽能夠忘?
眼前的人,簡單的白襯衫搭配黑色休閑褲,脖頸處兩顆扣子解開,一頭順滑的金色長發,皮膚白皙,笑容溫和,戴著金絲細框眼鏡,狐貍似的長眸微微瞇起,薄唇輕抿,懷裏還抱著幾本書,一看就是學霸。
這還是兩人第一次正面相遇,宋航的第一印象就是:他比照片還好看。
在宋航仍直白地審視著他的時候,淩詡推推鏡框,不卑不亢地伸來右手:“你好,我叫淩詡。”
宋航碰了碰他的掌心,點點頭。“你好,我是宋航。”
“我認識你,體育系男神。”他調侃似的說,但沒有惡意,宋航也沒有放在心上。
正打算回敬一句,身後又響起了清一色的驚呼:“哇!淩詡也來了!淩詡淩詡!”
聞聲,淩詡含笑沖他們點了點頭,回眸對宋航說:“有空再聊,很高興認識你。”
宋航終於掏完了衣服,不怎麽走心地說:“嗯,好。”
“宋哥!”楊一帆從側面搭上他的肩膀,驚奇地問,“淩詡怎麽來了?”
“我哪知道,行了,熱身去了。”
淩詡扶著眼鏡在二排坐下,雙腿並攏,兩本書擱在腿上。
身後,是小姑娘們的竊竊私語。
“啊,淩詡真人比照片還帥。”
“他是金融系的學霸誒,好厲害。”
“金融系和體育館隔的那麽遠,為什麽他突然過來了啊?”
“不知道啊……”
討論聲慢慢小了下去,關於宋航的呼聲高了起來,一米八幾的大男孩短褲背心上了場,背後大大的“11”號證明他就是校籃球隊的絕對主導者,寸頭下那睥睨一切的眼神看得姑娘們心臟猛跳。
宋航長得就很兇,無意識鎖定了別人的時候,總會讓人覺得他的眼神攻擊性太強。
淩詡現在就有這種感覺,耳朵裏太吵,他不得不擡起眼睛看向始作俑者,那人似乎披星戴月,十來個大高個裏也鶴立雞群,一動起來就帥得人腿軟。
候補席上,一個身形纖細的男生走了過來,淩詡很快回神,開心地沖他揚揚手臂:“阿文,我在這兒。”
他一出聲,吸引的註意力不亞於宋航打球,那些八卦的眼神跟著男生走,後者慢慢紅了臉,猶豫著要不要繼續走上去。
“操,那是淩詡的男朋友。”
總算有人想了起來,和淩詡驚為天人的美貌一起出名的,還有他彎成蚊香的性向。
A大雙男神,不僅氣質天差地別,就連性向也是,一個號稱最直,一個彎得人盡皆知,淩詡從入學到現在,談了不下十個小男友,花心是花心,可跟他分手的,沒人說過他一句壞話。
淩詡彎彎唇,站了起來,把書放在座位上,走向了孔文,那是個相當清秀的男孩子,但同樣來自體育系,這大概就是淩詡會大老遠跑來體育館看他不感興趣的比賽的原因了。
“學長,宋學長來了,我今天不能上場了。”孔文低著頭,有些懊惱。
摸了摸他順毛的腦袋,淩詡笑著安慰他:“沒關系,我只是來看你的。”
他紅了紅臉,聽到後面的一片噓聲,倉惶逃回了候補席,不時拿眼睛偷偷瞟淩詡。
淩詡摩挲著手指,思考起了一件事情。
孔文是大一新生,過兩個月就大二了,而淩詡的興趣,只能給大一的小朋友們。
對於籃球賽,他確實不感興趣,看了會兒書還覺得宋航的粉絲們太吵了,給孔文發消息說有急事便起身悄悄離去。
背後一陣地動山搖似的驚呼,宋航一個漂亮的三分,頎長的身形展露無疑,他眼裏氤氳著必得的意氣,眉頭死死壓著,如狼似虎的盯著擋住他的人。
刺目的陽光從體育館的玻璃外墻上投下來,淩詡的眼睛被晃了一下,無意間看到籃球場裏那個奮力奔跑的身影,宋航一身的汗,撩起衣服隨意抹了一把臉,晶瑩的汗珠在他漂亮的腹肌上閃閃發光。
噢,原來不是被陽光晃的,是被腹肌晃的。
他下意識勾了勾唇角,踏步走出體育館大門。
才下午五點,離他上班還三個小時,去食堂吃了飯,淩詡才慢慢悠悠走出學校。
大二下期,他每周三和周四都沒有晚課,酒吧便把他的輪值排到了這兩天,今天剛好周四,該他上場表演了。
七點半的酒吧就已經人滿為患,只因為阿淩今天要來。
淩詡是一間gay吧的駐唱歌手兼吉他手,又騷又浪,玩得很大,那張臉只要一露出來,整個酒吧都要為之瘋狂。
他背著自己的吉他,戴著灰色牛仔帽走進酒吧,再出現時,完全換了一副裝扮,半紮起的金色長發,黑色破洞牛仔褲,真空的牛仔藍色夾克衫,雪白的胸口若隱若現。
上臺前,他在後臺調試琴弦,老板找到了他。
“阿淩,有人想給你出專輯,真的不考慮嗎?”
淩詡揚起唇,沒了眼鏡遮擋的淺藍色瞳仁透出難以掩飾的厭煩。“不考慮。”
老板也不敢多勸,畢竟淩詡來這兒只是為了玩,他要留住淩詡,只是因為那每周兩日爆滿的收入,再說了,即便淩詡出了專輯他這個老板撈到的好處也不算多。
“好好好,那你好好準備上臺吧。”
舞臺下,他的呼聲達到了最高潮,樂隊鼓手瘋狂朝他使眼色,兩只手都要敲廢了,淩大爺!
淩詡一撥琴弦,從臺後一躍而上,金色的長發繞出一個半圓的漂亮弧度,他把帽子壓低了些,只露出精致的鼻子和菲薄的嘴唇。
“準備好了嗎?Darling?”他聲線很低,帶著似有若無的笑意,抓著話筒的那只手,纖長有力,突出的骨節把他的手稱得更加大。
那是一雙天生適合彈吉他的手。
“阿淩!阿淩!”
“Darling!啊啊啊!”
現場的樂聲一波接一波,吉他上的十指連彈像是鋼琴手在跑步,他低沈沙啞的聲音開了個頭,氣氛便越炒越嗨。
樂隊服裝統一,清一色的牛仔褲夾克衫,但雷鳴般的喝彩全部給了舞臺正中央那個彈到忘情一把甩掉帽子的金發吉他手。
仿佛要把頂棚都震塌的歡呼聲像是失控的酒精流進了淩詡的血液裏,什麽號聲、鼓聲,他全都聽不見了,他放肆地彈著自己的吉他,嘴角大大咧著,碧藍色的瞳仁水霧蒙蒙,看誰都像在看情人。
一曲終了,吉他聲驟然停止,臺下的聽眾也屏住了呼吸,楞楞地看著淩詡大喘氣,夾克衫早被他崩開,緊致的小腹藏在挎著的吉他下,劇烈地一起一伏。
連唱帶彈兩個小時,他揮揮手,拋出一個飛吻,俊美的混血面孔上浮現一層隱晦的笑意。
“晚點見,Darling。”
“嗷嗷嗷,阿淩!阿淩!”
他從不避諱露臉,他的臉和嗓子都是酒吧之夜的大殺器,只要他出手,沒有失敗的。
這地方靠近新興商業地段,但不算繁華,離A大有整整兩個小時的車程,很少有A大的同學會來這裏,知道淩詡身份的人寥寥無幾。
淩詡轉身跳下舞臺,一身的汗,牛仔褲沾在皮膚上難受得很,他草草洗了把臉,去化妝室換回了自己的衣服。
白襯衫,休閑褲,和臺上的主唱完全不一樣的風格,可他一出來,沒有人會認錯他,休閑褲將他的腿拉得很長,接近一米二了,他明明是清冷系的長相,卻偏偏野得出奇。
淩詡的目光在圍上來的人群裏轉了一圈,想了想,自己現在還是有男友的,頂多喝杯酒就算了。
“嗨,寶貝,”他順利繞過人群,搭住一個小男生的肩膀,在他耳邊低聲笑笑,“要一起喝一杯嗎?”
男生登時一驚,結結巴巴地說:“淩、啊好的!”
他彈完自己的趴,就算是下了班,找好今晚的撩騷人選,他囑咐小男生等一會兒,自己轉回身去拿吉他。
前後不過兩分鐘時間,他再出來時卻看不見那個人了。
“算咯,正好回去好好睡一覺。”他無所謂地擺擺手,從後門迅速開溜。
幾分鐘前,宋航給他爸看完了材料,路過這個人氣沖天的酒吧,他本來沒想進去,可他一晃眼好像看到了自己的表弟也在那裏,表弟還在上高中,跑到酒吧來像什麽話。
於是乎,淩詡剛看好的獵物,就被宋航拎著衣領帶走了。
淩詡不在學校住,他在校外租了個小公寓,下了晚課或者下了班就回那裏住,離酒吧要近一些,走路半小時,騎車十幾分鐘就到了。
他在酒吧周圍轉了一圈都沒有找到單車,只能背著心愛的吉他踏上黑乎乎的回家路。
從酒吧到他家,有一截巷子的路燈壞了,半年了還沒修,要不是他不能修,他早就上手了。
淩詡這人從小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一個人走夜路。
巷口黑黢黢的,他深吸一口氣,埋頭快走,沒看見他走過的地方火光一閃一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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